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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大银行阳光理财•母亲水窖公益理财计划第一期
 

(“T计划”2008年第二十二期产品说明书)

公益理财海报>>

  本产品是中国光大银行与全国妇联、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共同发起设立的公益理财产品,投资人同意将本产品收益的 10% 捐赠给“大地之爱•母亲水窖”公益项目(该项目介绍详见本产品说明书附件)。通过购买此本产品捐款额达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投资者,将获得全国妇联、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颁发的捐赠证书。中国光大银行也将同时将其产品发行费用按照一定比例向“大地之爱•母亲水窖”公益项目进行捐赠。具体产品信息介绍及项目捐赠事宜,请仔细阅读该产品说明书。

  重要提示:本产品投资风险包括投向于信托投资理财产品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其它风险,详细风险揭示见本产品说明书“风险提示”部分。本理财计划为低等级风险投资品种。请您在做出投资决策前仔细阅读本产品说明书,充分认识风险,谨慎投资。
  本理财产品说明书与编号为 2008001072100的《中国光大银行阳光理财产品协议书》共同构成完整的不可分割的理财合同。本理财产品说明书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由中国光大银行负责解释。  
  产品要素:
  公益条款:本产品将自动代投资者将本产品收益的10%捐赠给“大地之爱•母亲水窖”公益项目,其余产品本金和收益投资者自愿捐赠,投资者可享受捐赠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的优惠政策(参见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666号文)。
  产品名称:中国光大银行阳光理财·母亲水窖公益理财计划第一期(“T计划”2008年第二十二期
  产品编号: 2008001072100     
  销售模式:普通销售模式(柜台)
  本金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理财期限:     1 
  收益支付方式:到期后收益随本金一并支付(收益计算基础为30/360)
  起点金额:人民币 5 万元,以1千元人民币的整数倍递增
  募 集 期:2008  10 21 日至 2008 10   29
  产品收益起始日:2008  年10 30
  产品到期日: 2009 10 30
  内部风险评级:

产品风险星级

风险程度

适合的投资人

适合投资策略

谨慎型

风险控制

★★

较低

稳健型

稳健发展

★★★

平衡型

均衡成长

★★★★

较高

进取型

积极进取

★★★★★

投机型

风险承受

  重要提示:根据理财产品风险评级标准,本产品为一星级,风险低,本金有保护措施(具体措施见本说明书担保条款),收益稳定。
  产品定义:
  1.本产品为信托投资理财产品,指投资人将人民币资金委托在光大银行,并指定光大银行为代理人代其与信托公司签署《资金信托合同》进行资金信托的理财产品。
  2.本产品投向平安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山西农村公路项目信托计划,信托资金用于向山西省“十一五”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发放信托贷款,借款人山西省交通厅。国家开发银行对上述信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收益和本金确定:
  1.收益:本理财产品收益扣除光大银行代理费后,投资人年收益率为5.9%,相当于2008年10月15公布的1年SHIBOR+1.3204%(SHIBOR为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扣除捐赠部分后,投资者实际年收益率为5.31%。
  2.本金:光大银行在本理财产品到期日将信托贷款(融资)借款人归还的本金一次性返还投资人。
  支取方式:(1)投资人如用阳光卡购买,则在产品实际到期日,卡内理财账户自动销户,光大银行将本金和收益划入《中国光大银行阳光理财产品协议书》中指定的阳光卡活期账户;(2)投资人如持有本理财产品权利凭证,则在产品实际到期日,持有效身份证件、权利凭证及《中国光大银行阳光理财产品协议书》到本产品开户行进行产品兑付。
  收益测算依据:本产品收益=信托计划投资收益-信托公司管理费用-担保机构担保费用-发行银行费用。
  税收规定:本理财产品银行不承担代扣缴相关税费的义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质押及存款证明规定:本产品不能开立存款证明;本产品可办理质押贷款,质押率为80%。
  提前终止条款:光大银行和客户均无提前终止权。但因本产品投向的信托计划所对应的信托贷款(融资)之借款人信用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或违反合同约定导致贷款(融资)必须提前收回时,光大银行有权相应提前终止本产品。
  其他规定:
  1.交易日至收益起始日及到期日至支取日之间,按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并代扣利息税。
  2.如募集期满,本产品募集资金无法满足本计划投向的、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的信托项目的资金要求,则本产品不成立。募集期内理财资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并代扣利息税。
  风险提示:本理财计划有投资风险,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1.信用风险:本产品涉及信托贷款/融资之借款人及担保人的信用风险。本产品到期时,若借款人及担保人均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或担保义务导致投资实际获得的分配资金不足该信托产品按照相等期限和相应年收益率计算所应获得的本金和收益金额,投资人将自行承担由此而导致的理财本金和收益延迟收回乃至损失的风险。
  2.利率风险:如果在理财期内,若市场利率变动,该产品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的变动而变动。
  3.流动性风险:投资人在本产品的理财期限内没有提前终止或赎回权,这将导致投资人在需要资金时不能随时变现,并在本产品的理财期限内使投资人丧失其他投资机会。
  4.信息传递风险:中国光大银行将按照本产品说明书中规定的信息披露方式向投资人公示本产品的各类信息和重大事件,投资人需及时查询了解。若因通讯故障、系统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将可能导致投资人无法及时或正确了解本产品的有关情况。
  5.其他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理财资产本金及收益降低或损失,甚至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进而影响理财产品的资金安全。
  风险防范措施:
  1.针对信用风险:本产品投向的信托计划所对应的信托贷款由国家开发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针对流动性风险:本产品期限较短,流动性风险相对较低。
  3. 针对信托公司可能的操作风险:本产品投资的信托计划之信托专户由光大银行进行监控。
  追索条款:
  若本理财产品所投资的信托产品到期不能全部偿付,则光大银行首先将信托公司已偿付的本金按比例支付给投资人;差额部分由信托公司向相关责任人索赔,光大银行在收到信托公司索赔获得的本金后7个工作日内向投资人进行相应支付。
  产品收益及风险示例:
  在不发生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的情况下,客户捐赠后可获得年5.31%的年收益; 若投资人购买了本理财产品金额为10万元,在不发生信用风险或其他风险的情况下,该投资人在产品兑付日扣除捐赠款项后可获得的本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为5310元,即100000+(100000×5.31%×360/360)=105310元。
在发生信用风险或其他风险等最不利的情况下,投资人收益扣除捐赠款项后可能无法达到年5.31%的年收益,可能发生本金损失,同时可能导致理财收益延期支付。此种情况下,光大银行会依照有关法律约定或合同约定向有关责任方行使追索权,具体方式及期限见产品说明书。
  信息披露方式:
  阳光理财产品的信息可通过光大银行客服电话、营业网点及门户网站“阳光理财资讯”中查询(http://www.cebbank.com),本期产品项下信托贷款如遇发生足以影响本产品本金及收益偿付的重大事件,我行将在门户网站“阳光理财资讯”中进行特别提示,并通过投资人约定的联系方式进行通知。根据本期产品运作特点,本行将不向投资人另行寄送帐单。
  本产品投资人已阅读并领取“中国光大银行阳光理财•母亲水窖公益理财计划第一期(“T计划”2008年第二十二期产品说明书),共4页,充分了解本产品的收益和风险,自愿购买。
  投资人同意对于光大银行通过门户网站公布的信息将及时浏览和阅读,并视为投资人已获取该信息。并自愿约定以下方式进行联络:
移动电话:                 (请填写)   固定电话:                 (请填写)
地址及邮编:                                                     (请填写)
  若联系方式变更,本产品投资人将主动告知银行。本行或将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告知投资人产品重要事项。如投资人未将联系方式变更及时告知本行,则本行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投资人签字:                                 日    期
 
 
附件:
  母亲水窖公益项目介绍:在全国妇联的领导下,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实施了一项计划,为配合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帮助西部妇女和群众解决饮用水困难、摆脱因严重缺水带来的贫困和落后,向社会募集善款,为西北缺水地区捐修混凝土构造的水窖,以供一年之基本饮用水。实践证明,修建一口容量36立方米的水窖,一年可蓄集雨水50—80立方米左右,能保证一个3—5口人的家庭一年的人、畜饮水;拥有2口水窖,就能发展一亩庭院经济作物,因而陆续解决一系列的生存和发展问题。有关专家评价,在严重缺水地区修建集雨水窖,是有效利用雨水资源以解决缺水之忧的最简便、最经济、最实用的办法。
  2000年,由全国妇联、北京市政府、中央电视台主办,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承办发起了“情系西部 共享母爱”世纪爱心行动,并于2001年开始设立“大地之爱•母亲水窖”项目专项基金。2001年10月“母亲水窖”项目被载入国务院《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白皮书》,2001年底被评为中国女性十大新闻,2003年11月被评选为“中国十大公益品牌”之一,2005年11月被评为“中华慈善奖”。截至2007年底,共筹集善款2亿多元,修建水窖11万多眼,小型集中供水工程1200多处,受益人口140多万,受益范围23个省区市。实践表明,“母亲水窖”公益项目有效促进了农民收入增长,缩小了城乡差别,保障了妇女群众生存权、健康权,促进了西部地区生产能力的提高。
  自2004年起,中国光大银行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正式启动参与母亲水窖项目捐赠,经过组织行内捐款、宣传路演-西部行,参与慈善晚会活动等方式持续的公益行为,截至2007年 ,光大银行累计捐款620余万元。为支持和增加母亲水窖建设捐款活动现金流,2008年,中国光大银行又结合自身理财优势,联合全国妇联、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共同发起“母亲水窖公益理财计划”,面向社会公众发行公益理财计划,通过光大银行对社会募集资金进行投资运作,实现稳健收益,参与的投资人自愿将部分收益捐赠“母亲水窖项目”。
  本产品是中国光大银行与全国妇联、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共同发起设立的公益理财产品,投资人同意将本产品收益的 10% 捐赠给“大地之爱•母亲水窖”公益项目(该项目介绍详见本产品说明书附件)。通过购买此本产品捐款额达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投资者,将获得全国妇联、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颁发的捐赠证书。中国光大银行也将同时将其产品发行费用按照一定比例向“大地之爱•母亲水窖”公益项目进行捐赠。投资者投资同时可享受捐赠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的优惠政策(参见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6】66号文),查询捐赠支出及出具捐赠收据事宜,请登陆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www.cwdf.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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